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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

2021-07-0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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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其实我们都知道,只要是相关的纠纷案件处理的卷宗的话即便是案件已经处理完毕了,但还是需要封存保管起来的,但是日常的民事纠纷案件与刑事案件的保存时间的话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破产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产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

  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

  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

  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

  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破产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 

  二、破产债权申报法定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而非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职工债权不必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吗

  1、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其实是有一定的坏处的。

  2、对于与保证有关的破产债权,大致有以下四种:一是债务人破产,保证人为连带保证人,此时债权人可申报破产债权,也可不申报破产债权,如债权人不申报破产债权,保证人可申报破产债权。债权人不论是否申报破产债权,其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未受清偿的债权的保证清偿责任(破产法第51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对于破产案件的案卷材料要保存多长时间,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而依据档案法的规定,档案材料一般是保存30年。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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