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案件是人民法院受理的一种非诉民事案件,破产企业本身和符合条件的债权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相关企业的破产申请,也就是说破产企业和其债权人都有可能成为破产案件的申请人。
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裁定,当事人对该裁定不得上诉。
人民法院准予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人民法院裁定准予之前,因破产申请所引起的损失,由破产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