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信托公司与信托行业 大河不满小河干

2019-01-01 10: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有时候,俗语似乎总能更形象而准确地说明一个道理。在信托公司与信托行业的关系问题上,大河不满小河干这句话最能够让人们理解行业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社会秩序中,法律、规章都是对人的行为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的目的也正是在于,通过强制力的约束使人克服自我或局部

  有时候,俗语似乎总能更形象而准确地说明一个道理。在信托公司与信托行业的关系问题上,“大河不满小河干”这句话最能够让人们理解行业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社会秩序中,法律、规章都是对人的行为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的目的也正是在于,通过强制力的约束使人克服自我或局部利益的行为冲动,使整个社会秩序能够按照正常的方式运转。但是,无论法律还是部门规章,都绝对不可能细化到对人的每一种行为都进行规范。因此,也就有了所谓“打擦边球”这种行为和这个比喻。

  很显然,在企业行为中,“打擦边球”是指企业运作中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通过所谓“合法合规”的方式作出一些对企业本身有利,却对整个行业、对其他相关群体,甚至是对整个社会不利的事情。换言之就是挑战法律法规,与政策法规进行博弈。

  很简单,这种企业与政策进行博弈的冲动源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按照博弈者的说法,是源于经营压力。而博弈的结果也很明显,损害行业甚至是社会利益。

  对于因为缺乏自律“打擦边球”而造成的对行业以及自身的损害,曾经几度沉浮的信托行业应该比任何一个金融行业的体会都更加深刻。即使就眼前而言,因为缺乏自律而对信托行业以及信托公司所造成的损害也可以看到。在银信合作业务中,因为信托公司自律意识的缺失而造成了在此项业务中,信托公司只能作为管道被利用,造成了在此项业务中信托公司收益的低下。有业内人士曾这样表示,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信托公司的反应并不是很强烈,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律意识的缺乏,信托公司在这一业务中并没有完全尽职,所以收益也并不高,这一业务没有形成信托公司的主要利润点。再看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也正是因为自律意识的缺乏导致了信托公司证券账户被停开。因此,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状上看,自律都是信托公司首先要建立的一种意识。

  在以风险管理为本质的金融行业中,大多建立了一种由监管部门、行业自律、内部控制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机制。自律被提高到了与部门监管和内部控制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对一个行业的管理中,“三位一体”机制任何一部分的缺失,都将造成其他部分的成本升高和效率低下,从而最终导致整个行业风险管理效果的降低。

  在“三位一体”的机制中,监管部门主要通过监管政策、法规、指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手段,促进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但如果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都由监管部门直接处理,一味依靠监管部门的“他律”,不仅监管成本极高,而且监管效率降低。况且“猫鼠”游戏不可能发现和解决所有的问题,对于以灵活性为主要特征的信托公司创新业务的监管更是如此,因为创新具有突变性、间断性和质变性,层出不穷的创新活动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构成了较大挑战。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自我防范风险的重要机制,但是这种风险防范完全来自于公司内部的动力,缺乏一种来自市场的外部约束机制。只有在外部持续的压力下,内部控制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page]

  实际上每一个信托人都知道,要想将信托行业做大做强,最首要的是实现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而不是“打擦边球”挣那么一点“快钱”。所以,多想一想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该向哪个方向发展?该吸引什么样的人才?这才是正道。在曾经被称为“坏孩子”的信托行业,在信托正在逐步扭转不良行业形象向真正的“第四金融支柱”迈进的时候,自律更是应该成为每一个公司、每一个信托人的一种习惯。

  对于信托公司,有了自律性公约仅仅是一个开始,因为它仅仅表明的是信托公司自律的一个态度。要真正让自律成为每一个公司、每一个信托人的一种习惯,在面对最朴实的道理与利益诱惑的冲突之时,多想想“大河不满小河干”这句话,或许会有一点意义。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69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