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请教各位专业人士,数年前,几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类的)。现在根据国家政策,须转变为事务所,是合伙企业。其中只有2位股东有资质成为新事务所的合伙人。但是,新事务所使用的依然是老公司的资源,包括名称,注册资金,工作场地和员工。请问:1、新老公司之间是否还有任何关联?2、老股东(非合伙人)的利益,如何依法保障呢?
公司重组改制律师解答:提问中提到“现在根据国家政策,须转变为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