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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永久转让协议有效吗

2020-10-1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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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宅基地一般是指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宅基地永久转让协议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宅基地永久转让协议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私下签订的永久转让协议是无效的,但要分情况来看待,比如,若你们签订的协议中遵守了土地各项法律法规,且转让方拥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并在同一经济组织内转让,受让方没有宅基地的且征得村集体组织同意而签订的那就是合法的,一句话就是遵循了一户一宅原则,且用于非农业建设,那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

宅基地永久转让协议有效吗

  二、宅基地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宅基地永久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是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遵循土地法律法规、符合各方面条件等方面。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宅基地永久转让协议有效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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