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采光权被侵犯时,我们可以要求赔偿。
1.根据建设部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而楼栋之间的距离则不应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
2.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
3.在冬至日正午时,房子最底层的窗户应能获得至少1小时的日照时间。
4.如果新建建筑导致我们的日照时间减少,我们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多种。
1.使用楼高与楼间距的比值来计算,即楼高:楼间距=1:1.2。
2.根据建筑物的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与tan(a)的乘积来计算,其中a为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如果楼间距小于这个值,就会影响采光。
3.房屋的朝向也会影响楼间距的计算,例如南北朝向的楼间距与阳面楼高的比例为1.5,南北偏东为1.3,东西朝向为1。
1.如果因为采光被侵犯,我们可能需要改变原有的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或开天窗等,这些费用应属于赔偿范围。
2.采光不足可能导致我们使用照明设备的时间延长,这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这部分费用也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如果您的采光权被侵犯,了解赔偿依据和计算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因采光不足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找法网留言,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