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业主大会的职责和职权

2019-09-26 1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议、修订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二)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四)审议维修基金续筹、使用方案,并监督其实施;(五)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工作报告;(六)制定、审议和修改所在物业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修订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

  (二)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审议维修基金续筹、使用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五)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六)制定、审议和修改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维护、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2) 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3) 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4) 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1) 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 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 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 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 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 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159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