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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

2021-04-29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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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我们平时了解过,在投资产业或者合资创办企业时,一般来说是以资金的形式入股,很多有价值的物品或者固定资产是不是也可以作为入股的资本呢?比如土地的使用权,这其中有很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

  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应当用等额货币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出资置换划拨土地出资的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第八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价入股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划拨土地使用权并不是企业的财产,企业无权对其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处分,所以企业不能单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但是企业可通过以其所有的在划拨土地上建筑的厂房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价出资,来促使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动作价出资。这种被动式流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国家先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进行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家成为新企业的股东。二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或以转让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成为新企业的股东。

  结合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划拨土地实质上还是国有土地,企业无权其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因此是不能作为资本入股的,应当使用货币或者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出资入股。以上就是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的相关问题,希望这篇回答对您产生了一定的帮助,如果还有需要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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