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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规则不应回避最大问题

2012-12-1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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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2009年11月06日《新华网》的消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有些纠纷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基本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必须要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与规则来解决这些纠纷。

  据2009年11月06日《新华网》的消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有些纠纷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基本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必须要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与规则来解决这些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是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进一步细则。

  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其一是不遵守国家最新的土地永久承包政策,私下频繁随意调整承包土地的现象很严重。

  虽然近年来国家对土地的承包期限已再三调整,从规定承包期15年,改到30年,一直到去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调整为农民的永久承包。但是,在许多农村,私下频繁调地现象还是屡屡发生,主要原因是村庄特殊的乡规民约及守法成本高昂所造成的。那些儿子多的家庭,因为娶了儿媳妇,又有了孩子,自然对承包土地的需求很大;而女儿多的家庭,随着女儿的出嫁,家庭人口的减少,其承包的土地一直被同村那些家庭人口增加比较多的家庭所觊觎。农村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是儿子多的家庭一般人多势众,召开一个全村村民会议,一举手一表决,土地就调整了,这也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那些因自然减员而人均承包土地较多的家庭,慑于这种“土政策”,很难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而况且,在一个偏远乡村,外部的保护力量是“远水难解近渴”,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认命”,默认这种不合法的调整。这也是许多农村家庭,为什么拚了命了,也一定要生个儿子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城市,如果居民被欺负了,直接找警察公安就可以了。可在目前的农村到哪去找?很难让这些力量来保护。所以农村人也有农村人的难处。

  其二是对界定不清的土地抢夺问题。

  中西部有一些土地,尤其是村与村之间的土地,不少还存在不清的边界,尤其是过去主要是按土地数量多少来征收农业税,有一部分土地,大家都不愿意说成是自己的。而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对承包土地的直补政策,导致农民对原来界线模糊土地的争夺。因为目前的粮食直补政策是按承包土地的亩数来进行补贴的,每亩地在粮食主产区已达到近百元,不要小瞧了这个钱,对农民来讲,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种一亩小麦,收入与支出也差不多了,就靠这个直补来赚取利润的。对这类原来界定不清土地的争夺也是目前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三是土地流转方面的大问题。

  同样还是粮食直补带来的问题。原来土地本不值钱,还要征收农业税,不少农民干脆摞荒或者让亲朋好友承包去了,也没有签订什么合同。但随着国家对承包土地的补贴,土地的价值自然就升值了,而原来在外打工的农民,有些人觉得这些是一个有利可图的事情,自然想回来要回承包地。如果承包地没有其他的基础投资还好讲一些,但如果这些土地被承包者进行了比较多的基础投资,比如打井等,这种类型的纠纷就多了。这类纠纷也折射出我国目前的粮食直补政策实质是是存在很大的漏洞的。实际上不应该按照农村承包的土地,而应该按他上交的商品粮食来进行补贴,既可激励农民为国家生产更多的粮食,又可解决此类纠纷。只可惜,这类途径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重视。

  其四是征地问题。

  征地是目前我国农村面临的最大问题。据农业部的数据统计,仅2006年,农业部办公厅信访处共受理土地信访5689件(人)次,其中涉及土地征占的超过半数,达到3057件(人)次。另据一项对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表明,村民上访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也是土地问题,其中因土地征收、征用问题上访的占40%。而我国近年来群体性冲突事件中,有一半与土地问题相关,大部分为征地问题所引起。出现不少地方补偿不足,或者不补偿,少补偿的问题,存在着拖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等严重问题,损害了被征地农民利益,引发大量纠纷,而问题又难以得到处理,从而引发大量上访。

  解决征地纠纷需要国家出台针对性的管理条例,还需要把那个易了问题的名称也随便给改了。

  征地是农村最大的问题,主要的原因是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这个名称引起不少胆大的村干部去随意地动农民的地。因为既然是农村集体所有制,村集体的当家人当然就可以来动地了,所以真的应该对这个名称进行一些重新界定了,比如改为“农民永包地”,这样的一个叫法,最少让那些想靠农民的不了解来动农民地的村干部少干些这样的事。

  过去几年,我国土地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征地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失地、保障以及现行土地制度的法律缺陷引起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全国每年新增征地大约300万亩左右,导致大约200~300万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全国失去土地、沦为“三无”状态的农民总数已达4000~5000万,由于土地征用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征地拆迁为主的新问题引发的对抗性冲突大幅度上升。土地问题已经成为目前农村对抗性冲突的主要导火索之一。农地问题已经成为了继农业税收之后农村对抗性冲突的一个重要来源。目前易于导致农村对抗性冲突的农地问题主要有,征地问题、宅基地问题、土地承包问题、土地流转问题。其中征地问题尤为突出。据《中国青年报》(2006)报道,农村中群体事件65%以上是由于征地引起的。赵树凯(2007)在对农民上访的研究中,也指出目前农民上访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征地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承担着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资料及社会保障的双重职能,对农村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及全社会的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目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却不回避该问题,使未来我国由于征地而带来的纠纷数量还会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

  征地问题太复杂,核心是基层政府与农民的矛盾,如何解决此类矛盾,国家一直没有一部相关法律,只有一些比较模糊的原则,这是问题的核心症结所在。实际上在“土地管理法”中也在回避这类问题。是该到了专门制定一个管理条例专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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