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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以开发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为由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2012-12-1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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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咨询热线内容我姓夏,是本市一家国有企业的销售代表。去年,我用多年的积蓄买了一套住房,并于年底搬入新居。但在入住后,开发商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我当然也就没有拿到房子的产权证书。前两天,物业管理公司找到我,让我支付物业管理费。我觉得莫名其妙,我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夏,是本市一家国有企业的销售代表。去年,我用多年的积蓄买了一套住房,并于年底搬入新居。但在入住后,开发商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我当然也就没有拿到房子的产权证书。
前两天,物业管理公司找到我,让我支付物业管理费。我觉得莫名其妙,我没有拿到
房子的产权证书,又不是业主,为什么要支付物业管理费呢?交纳物业管理费不是业主的义务吗?我拒绝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后来,物业管理公司又几次找到我,催我交纳物管费,我都未予.以理会,为此,物业公司将我告上了法庭,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很冤枉。
请问: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我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物.业公司要我支付物业管理费,我可以拒绝吗?

律师专线解答
在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业主,怎样能成为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业主,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以产权证书的转让登记为准。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您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只有在进行了产权证书转让登记,取得产权证书后才可以成为业主。
虽然在有些情况下,在买房的时候经常是在取得产权证书之前已经实际居住,由于未进行产权转让登记,未获得产权证书,所以此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业主。另外,您在买房的时候还没有获得产权证书,并不拥有房屋产权。但是由于您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已经入住,对该房屋有相当的控制权,并且从物业管理中获益,因此您还是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通过上述的分析,想必您已经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希望您能尽快地和物业公司协调你们之间的矛盾冲突,从而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其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是否应当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的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获得产权之前的买受人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业主,但由于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实际入住,因而应享受业主的权利并承担业主的相应义务。

法律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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