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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超面积怎么办

2021-08-3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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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户人家就是一个住宅的规定已经很好的落实了,如果有别人家的住宅超过了规定的面积会怎么办呢,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关于一户一宅超面积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一户一宅超面积怎么办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用于建房,即“一户一宅”。其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如同国有土地上未登记建筑的认定一样,不能“一刀切”地认定所有超标准宅基地上的建筑都是违法建筑,应该结合建成年份(例如可以参照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成的房屋认定合法)、建成目的等条件进行综合认定,而处理方式可以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采用超面积征收土地款、楼面地价等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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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户一宅政策

  在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方面,《通知》指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三、政策解读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包括三种类型:1、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2、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3、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

  综上,通过学习上述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用于建房,即“一户一宅”。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你带来关于一户一宅超面积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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