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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还没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2021-03-0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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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买房者成功转账后,双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房屋的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完成后,房屋的所有权才开始转移,房屋买卖才算完成,那么,房屋还没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还没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能转让。此仅属行政管理性规定,而非强制性效力性规定,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无法办理交易过户,但未办过户并不必然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还没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三、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改吗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购房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是当事人经协商自愿签订的,当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而变更或解除.这是符合合同自愿签订原则的。由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网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当事人在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变更和解除无效。

  2、由于不可杭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指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如洪水等)。

  3、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实际股行对非违约方来说己经不需要的情况下,若仍要求当事人各方继续履行,则对非违约方十分不利。因此,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屋还没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的相关内容,房屋还没过户属于买卖手续不完善的行为,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成立之日起开始生效,若对方拒绝过户,则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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