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1984-08-30
施行日期:1984-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九、损害赔偿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损害赔偿案件,要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权益。在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对造成损害的,应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处理时,应本着有利团结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予以处理。
(81)需送医院抢救或还须转院治疗的受害人,其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加害人酌情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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