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开发商和建筑商的区别有哪些

2019-11-26 10: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建筑工程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房地产行业存在很多名词,比如说开发商、建筑商、材料供应商等各种名词,其中对于购房者来说最熟悉应该是开发商和物业,毕竟在购房交房的时候都是直接面对面的,但是对于不少人来说还是一些疑问。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开发商和建筑商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开发商和建筑商的区别有哪些

  1、开发商是建设单位,建筑商是施工单位;

  2、房地产开发属于第三产业,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

  3、开发商是建筑产品的投资者,建筑商是建筑产品的建造者;

  4、开发商是甲方,建筑商是乙方,是为甲方“打工”的。

  5、开发商负责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销售,而建筑商只负责盖房。简单的来说开发商是投资建造项目的(是投资方);建筑商是承建项目的(是建设施工方)。

  开发商和建筑商的区别有哪些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开发商属于逾期交房,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开发商应予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有权退房,并要求返还楼价款及相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有所了解,在房地产行业只有大型的建筑商,才可能与开发商平起平坐,而对于只能购房的我们来说都是很弱小的,在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开发商和建筑商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723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我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