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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二次转包合法吗

2021-04-0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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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务是指以活动的形式为他人提供劳动的行为,区别与劳动。而今天找法网小编要和大家讨论的内容,是关于建设工程的转包问题。工程一方转包给甲,甲接触后因为工程太过繁杂,想将其再次转包,请问这劳务二次转包合法吗?

  一、劳务二次转包合法吗

  不合法。劳务分包再分包违法。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劳务二次转包合法吗

  二、劳务分包的缺陷

  截至到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的方面。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议在《建筑法》的修订上,充分肯定劳务分包的法律形式,明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劳务用工制度,严格禁止“包工头”承包劳务工程。

  2、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重视不够。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劳务的管理,重视劳务企业的发展,多渠道建立和发展劳务企业。

  3、劳务分包制度尚不规范,从事建筑行业的劳务工人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议加强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劳务工人的维权意识,从各个方面健全劳务分包制度。

  三、劳务二次转包的案例

  案情回顾:

  陈某经营了一家建筑公司,工作能力不错,业务广;李某是陈某的老乡,想要接一个建筑工程,但由于才起步没有口碑也没有人脉,资质不够因此总是没有业务。李某想到找老乡陈某帮忙,陈某经不住李某劝说,以自己的名义签下了一单工程,工程款预计200余万;然后自己作为甲方将该工程又承包给了李某,按照约定,李某从陈某手上承包该工程预计工程款150余万。

  李某召集了一支施工队来工作,到了工程支付尾款的时候,陈某将甲方打来的尾款,按约定的比例打给了李某;原本以为此次合作就此圆满结束。就在这时,参与建设的劳动者直接找上了甲方要求支付工资,原来李某带着工程款跑了,工人只知道在为哪个单位修建,不知道中间还有陈某的关系,因此直接找到甲方要求负责。

  在案件审理中,甲方认为自己已经如数支付了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是陈某和李某的合同导致的,自己不承担责任。但是,依照按律规定,陈某和李某的承包合同属于劳务转包,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因此,他们之间的承包协议是无效的。

  律师意见:

  依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4条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甲方对这些劳动者,是有责任的,当承包方携款潜逃或者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时,甲方有义务解决劳动者在此项目中的问题。最终,法院判决甲方如数支付被欠薪劳动者的工资;同时,甲方保留对违法劳务转包的陈某的法律追究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陈某就违法转包、欺诈行为作出赔偿。

  上述分析和案例,找法网小编相信可以回答你们劳务二次转包合法吗这一问题。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劳务二次转包是不合法的,这是为了保障工程发包者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产生的规定,有其积极意义。但现在劳务分包的相关规定还不够多,需要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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