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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员工使用热水器死亡,中介业务员获刑5年

2019-12-02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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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简介】今年4月3日,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公司的业务员曲某、刘某代表公司与郭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的出租代理合同。当时,郭先生向中介公司讲明燃气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然而曲某、刘某却在未排除该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将该室出租给某公司,该公司经理张

【案情简介】今年4月3日,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公司的业务员曲某、刘某代表公司与郭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的出租代理合同。当时,郭先生向中介公司讲明燃气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然而曲某、刘某却在未排除该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将该室出租给某公司,该公司经理张某在未对所租赁房屋内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安排大量公司员工入住。

  4月24日凌晨,居住在该房屋内的公司员工田某、尹某等9名女孩因长时间持续使用燃气热水器,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后房屋中介公司的曲某、刘某以及9名女孩所在公司的房屋租赁的负责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据悉,9名女孩中最大的23岁,最小的只有19岁。今年8月,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曲某、刘某、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庭审中,曲某、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没有异议。张某当庭辩解,其在主观上不能预见所租的房屋存在着安全隐患,且出租方也没有告诉其房屋存在着安全隐患。其代理人表示,张某没有安全检查并不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与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故被告人张某在整个租房过程中没有过失。故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张某作出无罪判决。

  曲某以及刘某的辩护人表示,曲某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能预料,且房屋承租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安排多名员工入住,长时间的使用热水器等因素才造成严重后果发生,所以承租公司与死者都负有重大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刘某在与房主签租房屋时,已知房屋热水器排气设施不安全,存在安全隐患,但在没有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与他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行为,造成9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另被告人张某在负责承租房屋时,应对房屋是否安全负有检查责任而没有尽到,违反租住合同的有关规定,且安排超出租住合同有关规定的人员居住,主观上亦有过失,客观上实施了行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

  法院认为,张某在为本公司员工租房过程中,应考虑租住房屋对员工是否安全,且应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应按规定居住人数合理安排,而其却轻信他人没有任何依据的承诺,未做安全检查,且违反所签合同关于3-5人居住的规定,安排多人居住,是造成本案多人死亡的原因之一,且张某在供述中也曾对热水器是否应该安装排气管有过供述,故张某的辩解及辩护人的没有安全检查与死亡结果没有关系的辩护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对曲某、刘某和张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

【案情分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知情”的房屋中介业务员曲某、刘某以及未进行安全检查的承租公司经理张某均因过失而导致9名女孩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热水器中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四、这一案例也提醒房地产中介公司在承接房屋租赁中介业务中切记将房屋安全放在首位,不然将酿成严重后果,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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