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我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从2003年6月20号一直工作至今,但是,单位从2006年8月才跟我签合同,养老保险也是从2006年8月开始上的,其中间还有两个月没有给上,想问合同到期我不签合同了,以前没有签合同的前3年单位能给补上吗?
( 2)合同到期我不想再续签了,单位给经济补助吗?还有头三年没有合同的能给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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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有签合同的前3年,可要求单位补保险;合同到期你主动提出不续签单位没有补偿义务,要求头三年给予补助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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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头三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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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可以请求补交;
(2)合同期满,应当给你每年工龄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没合同的也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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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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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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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