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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建补偿规定

2021-06-0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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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拆迁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那么农村房屋拆建有什么补偿规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农村房屋拆建补偿规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农村房屋拆建补偿规定

  一般规定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决定当地人民政府。

农村房屋拆建补偿规定

  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建立和完善,不是简单的将原由的陈旧条列进行简单的重组增减,而是要在依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借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相关法规的实施经验。既满足当前的现实诉求,更要着眼于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和征收。

  三、拆建农村非居住房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遵循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原则,探索土地所有权归属与土地使用权补偿归属分离的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村房屋拆建补偿规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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