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开空置的“安置房”出租,非法获利,留下一笔无人认帐的水电费,这是令人愤恨的。然而,一个小区竟然有110多套空置的“安置房”,而且一空就好几年,这实在是很大的浪费,从这个意义上说,空着还不如出租,这样至少还能充分利用。
为何一个小区会有那么多空置的“安置房”?据说,这是复建房,相当于经济适用房,但又有区别。因为当时安置时,并非一个萝卜一个坑,再加上还有一些拆迁的居民,因种种原因,没有安置。看起来,虽有历史的原因,但剩余这么多套“安置房”,为何不充分利用?或作为经适房分下去,或作为廉租房出租,为何一定要空着?
空置的“安置房”,想要不被人打“主意”似乎很难。对于“安置房”被人强行占据出租的情况,去年年底进行过一次清理,还换了锁,又将防盗门焊了起来,现在又死灰复燃。看起来,清理不是治本之策。
令人惊讶的是,清理之后不是赶紧将“安置房”分配出去,而是将一部分房子整体出租给一家公司,这次清理之后,据说还要如此操作。那房租该给谁?这和非法出租有何本质区别? (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