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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的种类有哪些

2012-12-1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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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人拥有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唯一书面证明文件,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文件也不能代替房产证包括公证书。房产证是由有关部门在所有权转移后通过登记发证手续颁发给产权人。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制度。有

  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人拥有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唯一书面证明文件,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文件也不能代替房产证包括公证书。房产证是由有关部门在所有权转移后通过登记发证手续颁发给产权人。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制度。有关房屋权属证书是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并签制的。我国有的地方实行的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分开的制度,有的实行的是二证合一的制度,在这种二证合一的制度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虽实行二证合一制度只有房产证,但对房屋占有的土地也有独占的使用权,开发商及其他人无权出卖或占用该土地.

  (l)房产证的效力:国家对房屋权属证书按统一规定制作,各地必须使用由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单位制作的证书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实行该规定前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仍然有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2)房屋权属证书的种类:房屋权属证书除最常见、最基本的《房屋所有权证》外,还有《房屋共有权证》、一般是房屋所有权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下颁发领取的,《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房屋抵押权人、典权人持有的;有的地方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房产证为黄色以区别建设部发的红色的房产证.另外,已购公房的房产证又区别为完全产权的房产证(成本价)不完全产权的房产证(标准价).

  (3)房屋权属证书的颁发机关:房屋权属证书一般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人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4)办理产权证的法律意义:1没有房产证房产难以上市出售和出租.2没有产权证不能在拆迁的时候得到完全的补偿.3没有产权证无法将房产赠与他人.4,没房产证无法在离婚时分割房产,5没房产证的房子无法由子女办理继承手续.6没房产证的房子无法办理抵押.7没房产证的房子开发商欠款可能会殃及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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