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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五大问题

2012-12-1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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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区开发遗留问题成为矛盾导火索开发遗留问题主要指开发建设单位变更规划、配套设施不落实、房屋及附属设备质量不合格等等。这些问题遗留至物业管理阶段并长期得不到解决,成为矛盾的导火索,业主、居民迁怒于物业管理企业。据调查,2005年、2006年全市59件重点物业纠

小区开发遗留问题成为矛盾导火索

  开发遗留问题主要指开发建设单位变更规划、配套设施不落实、房屋及附属设备质量不合格等等。这些问题遗留至物业管理阶段并长期得不到解决,成为矛盾的导火索,业主、居民迁怒于物业管理企业。据调查,2005年、2006年全市59件重点物业纠纷中,开发遗留问题是主要矛盾的有30件,约占50.9%。

  业主参与意识不强业主大会难成立

  一是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业主数量众多,业主相互并不熟悉,在缺乏“权威”组织者的情况下,往往出现“谁都可以牵头成立业主大会,但谁又都无法真正成立业主大会”的无序局面。二是业主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一些小区往往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会议,但由于没有达到法定的比例而无法形成合法、有效的决议。三是分期开发建设小区因开发周期长,物业管理区域一时间难以确定下来,导致业主大会会议无法召开。

  业委会不规范活动缺乏制约手段

  一是业主委员会决策机制不健全,业主委员会擅自决定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二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对业主反映的业主委员会或其成员不规范活动问题,缺乏制约的依据和手段,群众对此有意见。

  物业公司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态度差

  一是物业服务理念错位,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态度差。二是低水平服务、高标准收费,甚至出现乱收费。三是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低。四是不经业主同意,擅自经营物业共用部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越权管理居民水电气热费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服务单位,没有完全实现收费到最终用户,导致物业服务与公用服务之间的界限不清晰、管理责任不明。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往往把售水、售电等事项错误地当作“权力”,以此限制和强迫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个别企业甚至采取断水、断电等做法强迫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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