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母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要回来吗

2021-06-27 14: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在的生活条件慢慢在改善,富裕的家庭就会购买多套房子。为了孩子能够有一个舒适稳定的居住环境,有的父母就会将自己的房屋转赠给孩子。我国的房屋产权采取的是登记主义,房屋属于房产证上的人。那么母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要回来吗?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将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母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要回来吗

  母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否要的回来,要分情况讨论:

  (一)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三)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可以撤销。

母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要回来吗

  二、撤销财产赠与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第一,这种侵害,可以是故意侵害,也可以是过失侵害。第二,这种侵害须达到严重程度。比如,致使赠与人残废、房屋被烧毁等;再如,受赠人对赠与人恶毒辱骂、诽谤,使赠与人的感情被严重伤害,这是一种“严重侵害”。第三,这种侵害须是违法侵害。比如因正当防卫使赠与人的身体受到伤害,赠与并不产生撤销权。被侵害的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第一,一般认为,这种扶养义务,既包括法定扶养义务,又包括约定扶养义务。不履行扶养义务,一般是指法定扶养义务。如果以约定的扶养义务为对价的话,赠与就已经失去了无偿性质。

  第二,须受赠人有扶养能力,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而不履行扶养义务,赠与不可以被法定撤销。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并非一经合同签订,受赠人便可以理所应当地获取赠与,受赠人应要履行对赠与人的约定与义务。若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三、财产赠与需要注意什么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母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要回来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将房屋赠与过户给儿子,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是不能要回来了,若还未登记过户可以反悔,撤销赠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526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