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赠与公证时,当事人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包括受赠方!)
房屋赠与要办理公证吗?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
如果要办理房屋赠与公证,要交多少费用呢?
赠与公证费用如下:
受益额20万元以下(包括20万元)的部分,按1.2%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120元,20万元收2400元;
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部分(包括50万元),按1%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100元;50万收5400元;
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包括500万元),按0.8%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80元,500万元收41400元;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包括1000万元),按0.5%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50元;1000万元收66400元;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收取,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10元。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受益额的计算方式:四环以内:每平米2.6万元。四环以外:每平米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