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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70年后归谁

2021-05-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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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的产权都是70年,买房这个件事本身就非常困难,特别是对于工薪阶级的家庭来说,但此类家庭基本都是自己紧一紧裤腰带也就过去了,那如果商品房70年之后该怎么办?那么,商品房70年后归谁?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品房70年后归谁

  房子70年的产权到期后,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商品房70年后归谁 

  二、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1、我国《物权》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商品房70年后归谁的相关内容,小编提醒您,其实我们大家只需要明白一点,房产证对于我们来说,确实是十分重要,因为在土地没有到期之前,你如果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那你连处置房产的权利都没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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