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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2021-05-1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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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的交易是大家日常生活中关心的重中之重,房产的交易除了买卖,也有赠与,还有继承,这些交易方式都会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但交易方式的具体过程以及所需材料,法律规定都并不一样。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感兴趣的话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而赠与一般发生在赠与人生前。

  2、接受财产的主体不同。继承的主体为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者是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为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

  3、适用的法律不同。继承主要适用的是《民法典》继承编,而赠与主要适用的是《民法典》合同编。

  4、适用的税费规定不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

  (1)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

  (2)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二、赠与不动产与继承不动产的利与弊有哪些

  1、生前赠与:利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除外。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依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处在于少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弊端在于继承人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拥有房屋所有权;且即使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已经进行公证,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时仍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除非其他继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证遗嘱,该份公证遗嘱的效力才会被认定。因此,依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手续较生前赠与房产而言,更为繁琐和艰难。

  三、房子遗产税如何计算

  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回答。房屋的继承和赠与在发生的时间,适用的法律,接受财产的主题,使用的税费规定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产生的法律效果也是有所区别的。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的话,欢迎联系找法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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