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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过户有什么费用

2020-09-2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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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房屋过户,其实就是进行不动产登记,因为我国不动产只有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才发生法律上的物权变动,否则不动产权属不发生改变。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过户有什么费用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过户有什么费用

  二、房屋过户费用

  1、继承主要费用 继承权公证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2、赠与主要费用 个税+契税+公证费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3、买卖主要费用 营业税+个税+契税

  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个贷专家指出,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三、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产过户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过户有什么费用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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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过户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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