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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复制权特征

2019-03-0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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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著作权在我国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但在这里要细说的是关于复制权的问题,对于复制权大家或许十分陌生,但是大家是经常接触复制权的。所以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将带来对于著作权复制权特征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著作权复制权特征

  1、复制权主体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

  2、复制权客体是经作者创作的作品。

  3、复制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入所享有的将作品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成一份或多份以再现作品的权利。我国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该公约第9条第1款规定,受本公约保护的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授权他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复制其作品的权利。电子手段或数字形式复制自然可以作为我国复制的方式。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规定以另类形式再现作品的复制,对此,应根据《<白尔尼公约》来确定这种作品的复制形式,如平面变立体或立体变平面复制等。

著作权复制权特征

  二、复制权保护期是怎么规定的

  (1)公民的作品,其复制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复制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复制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侵犯著作权人复制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等。

  三、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法律依据

  权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与制作某位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像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递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权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按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著作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著作权复制权特征以及复制权保护期是怎么规定的。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法律依据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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