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照片的著作权赔偿标准通常按照以下因素确定: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首要因素。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确定,法院会考虑其他因素来估算赔偿金额。
2.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3.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1.先确认级别管辖,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2.再确认地域管辖,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综合确认知识产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
5.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