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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区别

2019-08-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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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文学创作的世界里,每一个作品里都凝聚着作者的心血。讲到作品就有很多关于作品方面的法律问题,比如作品归属权,又或者作品署名权。比如大家常常听说的法人作品、职务作品,那么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区别

  职务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法人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区别

  1、作品反映的意志不同:

  职务作品是职务作品的作者个人思想或情感的反映。职务作品归根到底是作者个人意志体现。

  2.单位在创作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同:

  就职务作品来说,单位一般只提供物质技术条件,对作品的进度、如何进行等过程和细节往往不予关注过多;创作过程中,职务作品的创作者享有很大的自主权,其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想法完成作品,只要最后完成了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即可。而法人作品的创作过程,一般情况下单位是会全程关注甚至介入的;单位要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主持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并代表单位的意志进行创作,创作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偏差和动向,单位都会有所掌握并作出相应的决断。

  3.对作品享有权利的程度不同。

  单位对于法人作品倾注了较多的精力,相应地就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作者的负担,因此,对于法人作品,单位应该享有充分的权利,应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权利。而职务作品则是作者在创意和创作中发挥主要作用,单位只是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方面的客观帮助和便利,因此,作者应享有大部分的权利,单位只享有优先使用权等部分权利(当然,著作权法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4.作品责任的承担主体不同。

  简而言之,如果一部作品在性质上究竟是职务作品还是法人作品,其中的关键判断因素是看该争议作品由谁承担作品责任,如果该作品责任由作者承担,则应该是职务作品;如果作品责任全部由单位来承担,则是法人作品。当然,这里的作品责任,应指作品本身所可能涵盖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等等。

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区别

  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三、法人作品概念及相关规定予以删除

  针对法人作品,我国向来存在较大的争议。有学者认为,“集体创作”现象的存在是承认法人作者的主要理由之一 。有学者认为“法人作品”的存在,是因为有些作品以作为工作人员的实际作者名义发表没有任何意义,而只能以法人(或其代表人)的名义发表;并认为,应严格把“以法人名义发表”限制为只有在必须以法人名义发表,而且双方当事人己事先约定如此发表的情况 。也有学者认为,法人作品的规定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它会引起权利归属问题上的混乱 。本人认为,“法人作品”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步伐。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这两个制度产生了极大的混淆,在实践中引起权力归属上的混乱,而且,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能完全解决法人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因此,法人作品这个概念及相关规定予以删除。

  综上,我们可以得知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区别主要有:作品反映的意志,作品找创作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对作品享有权利的程度等等。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有关于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大家阅读完能够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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