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影视公司的签约编剧,我在业余时间创作的小说属于职务作品吗?如果我的小说卖影视版权,需不需要和公司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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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之规定,除非你与单位之间有特殊约定,则你在业余时间创作的小说不属于职务作品,你自己享有小说的著作权,可以单独决定将其改编为影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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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在公司的工作也是小说创作,即使是业余时间创作的作品,也属于职务作品,具体建议你查看劳动合同约定确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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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结合您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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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根据你的职务性质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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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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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建议你查看劳动合同约定确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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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在公司的工作也是小说创作,即使是业余时间创作的作品,也属于职务作品,具体建议你查看劳动合同约定确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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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谓的业余时间不好进行界定,这个还是建议您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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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