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也就是说,著作权权属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一般来说人身权利不得转让及许可,财产权利可以许可,但许可时应明确许可权利的具体内容,如被许可人是否有复制权,被许可人是自用还是用于经营需要,被许可人是否能将软件寻求第三方合作,被许可人是否可以对软件进行修改等等。若许可合同没有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是不得行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