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衣服丢失,消费者获赔1700元
原创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案情介绍
今年4月30日,翁先生将自己一件去年购入的、价值5000元的夹克衫拿到雪山路一洗衣店干洗。当他去拿衣服时,该洗衣店说可能是一时大意,不小心拿给别人了,并请翁先生过段时间再来拿。就这样一直拖到了11月,该洗衣店还是没有找到衣服。于是,翁先生要求赔偿,他说自己花了5000元买了这件衣服,而该洗衣店则要求他拿出购衣发票,翁先生无法提供。双方协商不下,翁先生只得投诉该店。
案情分析
判决结果
西山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召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此事,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指出洗衣店弄丢衣服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翁先生认为被弄丢的夹克衫价值5000元,除去折旧费,洗衣店至少也应该赔3000元。而洗衣店认为翁先生无购衣发票,无法证明该夹克衫的实际价值,这样的赔偿数额过高,无法接受。经调解,洗衣店表示愿意赔偿1700元,翁先生对此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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