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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讷河监狱犯人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证据不足

2015-01-2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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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月27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通过东北网公布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东涉嫌诈骗一案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讷河监狱长、政委等14人被处理。涉案犯人王东与探望女子发生性关系证据不足。据新华网报道,黑龙江省司...

  1月27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通过东北网公布“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东涉嫌诈骗一案”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讷河监狱长、政委等14人被处理。涉案犯人王东与探望女子发生性关系证据不足。

监狱诈骗

  据新华网报道,黑龙江省司法厅表示,在案件发生过程中,由于监狱管理存在漏洞,个别民警违反司法部下发的监狱管理相关规定,为罪犯王东会见受害人和实施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

  该案已有14人受到处分。其中,黑龙江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决定给予讷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老莱农场董事长高庆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撤销老莱农场董事长职务处分;给予讷河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杨福志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

  1月27日,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讷河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监区长王猛、副监区长朱登涛立案侦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看守大队巡逻队看守员李海军立案侦查,并对三人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联合调查组未对外公布14名被处分者的全部职务、违法违纪事实及具体处分详情。

  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27日派人赶赴现场指导案件调查。

  官方:涉案犯人与探望女子发生性关系证据不足

  据南方周末网早前报道,讷河监狱诈骗案中,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东利用微信诈骗,至少有三名女性受害,其中一名受害者被骗数额高达8万元。此外,犯人王东还通过裸聊等方式获取了至少一名女性的裸照,并加以威胁逼其入狱发生性关系。此后,这名受害者的警察丈夫(不是狱警),因不堪其骚扰威胁向讷河监狱及检察系统举报,此案因此而案发。

  1月22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通报,2014年11月11日,齐嫩地区检察院已对王东涉嫌敲诈勒索进行立案调查。11月28日调查终结,王某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而根据1月27日的最新通报。王东,男,1987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曾先后因抢劫罪、诈骗罪、绑架罪入狱。

  2014年4月,王东从出监犯人孟某手中得到1部手机,其后用这部手机上网聊天,以谈恋爱为名先后骗取3名女性信任,后又以裸聊视频相要挟,迫使2 名受害人到监狱会见共餐。与何某(化名)会见四次,与李某(化名)会见两次。在这些会见中,罪犯王东告诉会见人找到民警,分别给了他们500元至1000 不等的人民币,民警为其创造了便利条件得以会见。

  受害女性何某称2014年6月25日第一次与服刑人员王东在会见室共餐时发生了“性关系”。

  经调查,2014年6月25日,何某第一次到监狱与服刑人员王东会见共餐,五监区民警带王东到共餐室与何某共餐,由于当时王东两腿不能走路,是由同监罪犯背到共餐室的。开始何某和王东在餐桌对面坐着,趁民警没注意何某坐在王东一侧,值班民警看见后呵斥他们分开坐,共餐时间一般规定为二十分钟,何某和王东坐在一起的时间约十分钟左右。

  监狱的共餐室为大厅,没有单独的房间,可供十余人同时共餐,当时还有其他罪犯共餐。

  经询问五监区带犯民警和看守大队大队长证实,没有发现王东和何某共餐时发生性关系,经询问负责监控的民警,也没有发现王东和何某共餐时发生性关系。审讯王东本人,他不承认与何某发生性关系。

  调查组为了取证,将共餐室的监控设备封存并派专人专车押送到权威鉴定中心并委托其进行鉴定恢复影像资料,在通过数据复制及数据扫描等技术手段获得视频信息后,目前暂未发现2014年6月期间的视频监控录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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