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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警告楼道内乱停车一楼女业主纵火

2014-04-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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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4月9日19时许,四平市铁西区阳光水岸小区一栋居民楼楼道内停放的电动车和摩托车突然起火。在5楼居住的聂某某和9岁的女儿吕子彤在下楼避险过程中被浓烟呛倒,被大火烧成重伤,二人烧伤面积均超过90%。因为知道...

  4月9日19时许,四平铁西区阳光水岸小区一栋居民楼楼道内停放的电动车和摩托车突然起火。在5楼居住的聂某某和9岁的女儿吕子彤在下楼避险过程中被浓烟呛倒,被大火烧成重伤,二人烧伤面积均超过90%。因为知道家里的经济状况,聂某某要求放弃自己救女儿。经过警方侦查,这起火灾为一起故意纵火案。目前,嫌疑人徐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队长介绍,阳光水岸小区居民楼火灾致母女严重烧伤一案在社会上反响很大,警方也高度重视。

  经勘查,刑警大队发现着火的一楼楼道内停放一辆摩托车、一辆电动车和7辆自行车,这使得本就不宽的楼道变得非常狭窄。最先起火的摩托车是因为盖在上面的苫布着火,而后才整体起火的,并不是自燃。所以,这起火灾极有可能是人为纵火。

  通过走访调查,民警得知事发前一天,该楼道内曾贴出一张没有署名和落款的通知,大致内容为摆放在楼道内的车辆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如不及时清理,后果自负,第二天就发生了火灾。由此推断,张贴通知的人很可能是纵火者,而纵火者应该没在楼道内存放车辆。这成了警方排查嫌疑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经排查,家住该单位元一楼的62岁女子徐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她具备作案时间,具备作案动机,也曾被人目击在案发前在失火地点旁活动。依法对徐某进行问询时,民警发现她故意制造一些假信息,以证明自己不具备作案时间。

  为了确认她是否说谎,民警还使用了测谎仪。结果显示,徐某确实撒了谎。

  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徐某承认自己因不堪忍受他人在楼道内随意摆放车辆,而想报复。案发当天,她只想烧一辆车给大家一个警告,没想到事情闹大了,火灾导致从5楼下来避险的聂某某母女被严重烧伤。她对此也后悔不已。

  目前,徐某因涉嫌纵火罪被刑拘。聂某某的丈夫吕某某表示,警方已向其通报了徐某涉嫌纵火的情况。他会找律师打官司,追究徐某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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