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四川男子与已婚妇同居15年 被对方丈夫举报重婚

2015-05-15 18: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四川省营山县一五旬男子却与有夫之妇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5年,并生育一子一女。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罗某某犯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0岁的罗某某,住营山县新店镇帽盒村,小学毕业后便没再读书,一直在家务农。2000年左右,罗某某经同村村民介绍认识了营山县新店镇蓼叶村的已婚妇女王海英,在明知王海英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一女。2011年,王海英以外出务工之名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2015年3月26日,王海英的丈夫王明强举报案发。

  因涉嫌重婚罪,罗某某于2015年4月2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某犯重婚罪,于2015年4月3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5年5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罗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413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