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18岁少年与13岁女友发生关系 因犯强奸罪获刑

2015-11-29 16: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该行为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行为,就构成犯罪。简单点说,只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幼女是否自愿,一律涉嫌强奸罪。

  今年18岁的小宇,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恋爱会变成强奸,自己因此进了班房。

  早在小宇刚上初中的时候,父母就因经常争吵而分居,自己跟随父亲生活。母亲离开后,原本就大大咧咧的父亲忙于生计,对其更疏于管教。初一还没读完,小宇就辍学了。

  去年6月,小宇偶然结识13岁的小洁,与其谈起了恋爱。花前月下,你侬我侬,感情直线升温。两人多次在家中、发生性关系。

  去年年底,公安机关找到小宇,直到双手被带上手铐,小宇还在纳闷自己只是和小洁谈恋爱,发生性关系都是两厢情愿的,怎么就犯法了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该行为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行为,就构成犯罪。简单点说,只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幼女是否自愿,一律涉嫌强奸罪。

  2015年2月,江苏涟水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宇明知被害人小洁系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仍在恋爱期间与之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小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894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