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生放学后相约一起回家,路遇一男子“请求帮忙”拔树苗,殊不知却遭遇一只“大灰狼”,两学生被骗至树林遭强奸。近日,荣县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华伯德有期徒刑十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1972年10月出生的华伯德系荣县旭阳镇人,2001年7月曾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08年6月刑满释放。2014年3月31日18时许,华伯德酒后回家途中,遇到荣县某小学二年级学生李某、吴某,见四周无人,产生强奸二人的恶念,遂以“帮助拔树苗”为名,将上述两名女孩欺骗至附近一树林,对其实施了强奸。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华伯德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