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强奸罪
XXXXX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xxxxx刑初xxxxx号公诉机关XXXXXXX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X,男,1985年2月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xxxxxxxx,案发前居住XXXXXXX清水街道永镇小区,20xx年2月x日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xxxxxxxx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于2xxxx年xx月xxx日刑满释放。2xxx年x月....
被告人被指控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经辩护强奸罪名不成立
被告人被指控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经辩护强奸罪名不成立案情:情人相处,本应好聚好散,被告人偏偏放不下,越陷越深,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很是惋惜。观点:情人之间发生的性关系,因双方间的身份的特殊性,类比于婚内强奸是十分难以认定的,在认定上要慎重,要把握强奸罪的本质和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当然细节上把我更能还原客观事实,让法律上认定的事实更符合客观事实。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