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鉴定下来为十级伤残。想问问普通鉴定合适吗?如果就以十级伤残算,要多少合适,我母亲的护理费怎么算
不太清楚你说的普通鉴定是向哪个部门提出的,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br />
若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工伤缴费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先要要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可再申请工伤认定。<br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挂号、检验、医药、治疗、住院费)、误工费(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的治疗费和康复费、十级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