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现在该怎么办? 2。我是否为诈骗行为? 3。此事是民事行为还是刑事行为?公安局是否应该立案? 4。公安局立案后多长时间应该侦察结束?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如果他们一直不结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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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个案在实际生活中应该讲是正常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对主要事实和主要证据涉嫌刑事犯罪的无论是法院移送还是当事人举报、只要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中止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待刑事案件完毕后,再恢复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这里面需注意一个问题,人民法院是否接到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通知书。如没有,那人民法院的中止是不对的。
你所述案情中,谈到在挂失申请单上有你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和单位公章,不知你对单位公章是如何加盖的是否进行了落实?
另:这笔存款在2000年1月25日被挂失,1月22日被支取,时间上是否正确?
我国刑诉法对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多长时间内破案《即结案》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只有对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后的时间上有限制。
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你是否构成诈骗罪在法律意思上讲要有法院审理后方能定案;民事服从刑事这是法律原则;公安机关立案后什么时间结案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建议你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清事实及早结案,以便恢复你民事案件的审理。你还可以通过当地政法委督促公安机关,以使你的权益得以维护。
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如有不妥,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