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按《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这种情况属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法院不同意替换抵押物我能否告卖方欺诈并要求卖方按违约责任第2条向买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20%违约金吗?2、该房总价130万,已付60
1\\如果要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卖方和抵押权人协议变更抵押,解除交易房产的抵押,继续办理登记手续.只要你产权证办理完权利就有保证.
2\\如果你起诉撤消合同,返还房款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是可以的,但由于抵押权人对房产有优先权,诉讼时该房屋通过法院拍卖或再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可能性不大.你胜诉后财产执行是个非常大的风险.
3\\交易数额大,建议咱们联系具体商议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