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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档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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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的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或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接收档案证明。如果在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非正式职工的人事档案,应交由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接收档案证明。如果是从原工作单位辞职、辞退的失业人员,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可以开接收档案证明。如果是大学生毕业或失业人员,暂未有单位,因办理辞职手续,聘、录干的需要,而临时将人事关系挂靠起来,其居住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以开接收档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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