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辞职,当时是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所有手续也都是按正常手续办的,只是没有转移档案(毕业后档案从学校转到原单位,一直放在原单位,原单位没有托管人才市场)。当时人事上的人说先帮我保管。前段时间我回原单位调档案时,要求原单位开具干部行政介绍信(人才市场说这是转移档案时必须提供的材料),但是原单位以从来没开过干部行政介绍信为由不予开具,并让我个人带走档案。造成现在我的档案在我个人手里,无法存放在人才市场。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想把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啊!!急!!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