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变更诉讼请求:为撤销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依据合同法54条。2.请问是诉“合同无效”还是“撤销合同”那个更有利?请问那个胜诉的概率高一些?3.打劳动合同纠纷“合同法”的法律条款是否
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已作的认定\"你们为并非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协议\",故你们所订立的协议就不应为自愿订立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由于为非真实意思所订立的合同,应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解除而不能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只适用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规定及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时才能适用).由于劳动法与合同法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不般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对于劳动法没有规定的仍可适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关于你因工受伤应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后要求给予工伤待遇,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争议,不能同时进行处理.同时劳动法29条关于不得解除合同的不适用于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情况.别外,由于不在同一地如代理要增加不少开支,你最好找一下当地律师代理.同时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劳动法规定对劳动争议应首先进行劳动仲裁,而你直接起诉书,我个人认为是不合适的.但法院却已受理,那就要看法院怎么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