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恳请刘律师帮解答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北京朝阳分局对我进行三十多天的刑事据留和取保候审的做法是否合法?2.我是否得必须尽快带钱赶往北京?我与客人现在的所有纠纷是否仍受分局的干预?3.我去到北京后北
首先明确的是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对你刑事拘留三十四天程序是合法的,刑事拘留最长时间可达三十七天,对你取保候审一年在程序上也是正确的.其次,你应当尽快将客人付的款项退回,否则,则存在诈骗之嫌疑.经济纠纷不受分局干预,如果你已将款项退回给客人,则分局无权再对你进行扣押,如果罪名不成立,你有权要求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