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1、这件事我是否应负全部责任?。2、在四川地区是不是有文件规定必须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能不能按《道路交通安全标准》进行鉴定? 急盼回复!
您好!因为当时您没在现场,自己不知道事实真相也不知道有无旁人可以证明,如果她起诉您,作为原告她应当举证证明其所受伤害是因您喂养的狼狗所致。如果她能够证明,则您应当赔偿;若她不能证明,则您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一点上,您的代理律师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相关理论的熟悉掌握程度至关重要。在伤残鉴定方面,不是必须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可以委托法医鉴定机构鉴定,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