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合同质量保证金
仅从你的陈述来看,我认为:
一、你与对方签订合同,并交付押金25000元押金进场经营后,你与对方形成了债权债关系,你方可能是债仅人,对方是可能债务人。如你在经营中需要向对方续交场租的情况下,双方之间也可能是互为债权债务人;
二、如对方将卖场转让给他哥哥,相对于你来说,他哥哥是债务的承担。对方在转让卖场时需要征得你的同意。未经你同意的,对方可能构成违约,你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25000元;
三、如对方将卖场转让给他哥哥时,你没有及时提出异议,而是继续经营,则视为你同意对方转让买场。如后来的经营过程中,你因业绩不佳而要求退还押金、解除合同的,可能是你构成违约,要赔偿对方损失,或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