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一个私人手里签的合同,他收取了我的25000的押金,在合同期内他跑了,但是他哥哥接受了他的卖场,我现在不想做了要求退押金但是他不同意,请问能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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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解除合同,要承担怎么的违约责任,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我们律师,需要律师,可电话预约上门咨询,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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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从你的陈述来看,我认为:
一、你与对方签订合同,并交付押金25000元押金进场经营后,你与对方形成了债权债关系,你方可能是债仅人,对方是可能债务人。如你在经营中需要向对方续交场租的情况下,双方之间也可能是互为债权债务人;
二、如对方将卖场转让给他哥哥,相对于你来说,他哥哥是债务的承担。对方在转让卖场时需要征得你的同意。未经你同意的,对方可能构成违约,你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25000元;
三、如对方将卖场转让给他哥哥时,你没有及时提出异议,而是继续经营,则视为你同意对方转让买场。如后来的经营过程中,你因业绩不佳而要求退还押金、解除合同的,可能是你构成违约,要赔偿对方损失,或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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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