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我是否需要支付此违约金?他们制定的违约金的金额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必须出违约金,是否可以减少?我还是一个刚毕业两年的大学生,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去解决!希望您能给我好的意见和建议!盼复!谢谢
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存在的,你的情况是事业单位的合同,那么解决争议的部门应是人事部门的仲裁委,可你在职期间,单位没有拱过任何特殊待遇,那么,这部份违约金,我认为是不应该的。因为在劳动合同中,像你这种情况设立违约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事业单位的合同这方面的规定很少,你这种情况应承担只应是单位为你支出的相关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