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理
你好,这段法条的意思是: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想继续雇佣你,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尽到了通知义务,那么公司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另外,理解法条不能断章取义,这段话下面还有内容,只有符合下面几种情况才可以解除合同,不是随便就解除的,因为不是说只有你合同期满才可以解除。就算你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没有满,如果公司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也可以用这种方法跟你解除合同,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并不会有任何赔偿,如果没提前通知,就赔你一个月的工资,相当于给你一个月的缓冲去找新工作。